勞動契約上最低服務年限約款之效力與免責

勞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勞工應於一定期間內繼續提供勞務之最低服務年限約款;通常會伴隨著違約金條款。若其不具備必要性或合理性,即屬無效;若兩者皆有具備,即屬合法有效。當約款有效時,若勞工終止契約是因雇主有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則勞工免負給付違約金之責任。否則,勞工在面臨雇主向法院提出訴訟時,只能請求法院酌減違約金。